西安市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二分法还是三分法
留言时间:2020-06-15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西安市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二分法还是三分法?具体怎么划分的。辛苦,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16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二分法是分为普同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三分法分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产,目前西安市土增清算使用三分法较多。
根据《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规定:“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陕西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地税发【2008】87号)第一条规定的各类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均上调0.5%。”
根据《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中设区市的市区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1.5%下调至1%。”
项目类型: 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除别墅外)、别墅、写字楼、营业用房等
设(区)市的市区:1%、 2%、3%
其他市(县):1%、1.5%、2.5%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