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0-06-29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想问一下,有单位给我们提供是建筑垃圾清运服务,请问一下,税率是9%还是6%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30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筑垃圾的清理,按照其他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应当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垃圾的运输,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对于清运业务,清理加运输分别核算的,分别按照上述分类计算缴纳增值税。清理加运输未分别核算的,按照混合销售相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3%、9%。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