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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关于企业财务负责人是否可以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关于企业财务负责人是否可以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留言时间:2020-07-09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是一家企业的财务负责人,近期给一个协会授课,需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来领取课时报酬。请问,企业财务负责人可以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吗?

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13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符合代开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因此,自然人个人提供劳务服务,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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