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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新办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法定代表人与财务负责人能不能是同一人?法定代表人能不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法定代表人

留言时间:2020-08-06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第一个问题:新办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法定代表人与财务负责人能不能是同一人?

第二个问题:法定代表人能不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07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税法未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能否财务负责人做强制性规定,您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国家的财经法规确定。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发生与本企业无关的个人业务,可以根据业务实际以个人名义申请代开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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