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免税
留言时间:2020-08-04
咨询对象
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我们公司疫情期间免税,在后续的业务中收到供货商开具专票是否可以抵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05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规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进项不得抵扣,取得专票可作为记账凭证。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