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陕西  >  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蚯蚓是否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文件中的农产品?

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蚯蚓是否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文件中的农产品?

蚯蚓是否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文件中的农产品?

日期:2020.12.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中规定: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经研究我们认为,蚯蚓属于上述定义中“动物”的范围,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蚯蚓应免征增值税。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