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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收到员工交来报销凭证,”陕西省公路汽车补充客票甲“

发票有效性

留言时间:2019-07-19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收到员工交来报销凭证,”陕西省公路汽车补充客票甲“

飘样如附件。由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简直,盖的是”榆林市旅游运输公司车票专用章“。请问这种票证还有效吗?

附件

IMG_8067[1].JPG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2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原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发票截止使用到2018年12月31日,现在已经不能使用了。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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