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有效性
留言时间:2019-07-19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收到员工交来报销凭证,”陕西省公路汽车补充客票甲“
飘样如附件。由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简直,盖的是”榆林市旅游运输公司车票专用章“。请问这种票证还有效吗?
附件
IMG_8067[1].JPG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2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原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发票截止使用到2018年12月31日,现在已经不能使用了。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