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张发票,未填写数量和单价栏,仅填写金额和税额,发票是否有效
留言时间:2019-08-19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我公司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和单价栏未填写,仅填写了金额和税额栏,此发票是否有效,能否增值税抵扣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19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十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建议按要求重新开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