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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收到一张发票,未填写数量和单价栏,仅填写金额和税额,发票是否有效

收到一张发票,未填写数量和单价栏,仅填写金额和税额,发票是否有效

留言时间:2019-08-19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我公司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和单价栏未填写,仅填写了金额和税额栏,此发票是否有效,能否增值税抵扣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19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十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建议按要求重新开具。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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