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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支付给租户更换店铺位置的相关费用能来发票吗?

支付给租户更换店铺位置的相关费用能来发票吗?

留言时间:2019-09-06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我司因为业务需要,跟租户协商更换租赁的店铺位置,因此支付给租户装修、设备调试、搬迁等费用,咨询下,这个情况个体租户能给我们开具发票吗,这个有什么相关依据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1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情形未产生增值额,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畴,因此无法开具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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