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租户更换店铺位置的相关费用能来发票吗?
留言时间:2019-09-06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我司因为业务需要,跟租户协商更换租赁的店铺位置,因此支付给租户装修、设备调试、搬迁等费用,咨询下,这个情况个体租户能给我们开具发票吗,这个有什么相关依据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1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情形未产生增值额,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畴,因此无法开具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