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契税完税证明原件遗失该怎么办?
留言时间:2019-09-18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2019年检查中发现遗失一张2018年4月征地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只有复印件,现在该怎么办?谢谢老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9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处理办法的批复》(国税函【2004】761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经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确已缴纳的,可以向其提供原完税凭证的复印件,也可以为其补开相关完税凭证,并在补开的完税凭证的备注栏注明:原xx号完税凭证遗失作废”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