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GP、LP转让合伙企业份额如何缴纳所得税
留言时间:2019-09-11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合伙企业的GP、LP转让合伙企业份额如何缴纳所得税?税率是什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8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