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个税
留言时间:2019-09-26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一直没有给职工发放工资,7月份补发1至6月工资如何申报个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29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果企业真实发生的补发工资,可以分摊到所属每月来缴纳个人所得税,进行更正申报。如果由于工资制度改革而补发之前月份的工资,应该将工资改革方案报经主管局之后,分摊至当月计征个税,否则,应该合并当月的工资薪金计征个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