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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一直没有给职工发放工资,7月份补发1至6月工资如何申报个税?

申报个税

留言时间:2019-09-26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一直没有给职工发放工资,7月份补发1至6月工资如何申报个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29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果企业真实发生的补发工资,可以分摊到所属每月来缴纳个人所得税,进行更正申报。如果由于工资制度改革而补发之前月份的工资,应该将工资改革方案报经主管局之后,分摊至当月计征个税,否则,应该合并当月的工资薪金计征个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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