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财报里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所属期间
留言时间:2019-10-11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口径是年度累计还是季度累计呢?以前一直都是按照季度累计填写的,其他表格都写了所属日期是7.1-9.30,这张表只有所属年度2019,所以有点迷茫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15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