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伊朗货物的退税(资金流向)
留言时间:2019-11-07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陕西省税务局,你好!
我司和伊朗几家国有特大型企业(石油公司和汽车公司)建立了长期供应合作关系,因美国对伊朗的制裁,伊朗无法支付美元、欧元。昆仑银行从2018年8月取消伊朗的欧元业务,仅做人民币业务;2019年5月昆仑银行仅对极少数民营企业开发对伊朗的人民币贸易业务,但不允许做美国重点制裁的石油、石化、汽车、金属等贸易业务。伊朗国内无法给中国汇外汇,只能通过迪拜、香港、中国境内第三方公司向供应商支付外汇,而且还绝对不能告诉银行货物的目的地是伊朗,银行轻则退回货款,重则冻结我们公司账户和法人及法人家属的私人账户,并强行要求销户(这样的事件已经发生过,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总裁委员会的协调,因为对伊朗的制裁仅仅是美国单方面的制裁,中国和联合国目前都没有制裁伊朗,但最终我们的公户和个人账户都被要求在1年内销户)。我们的主要业务都在制裁范围内,且都属于低利润的大宗贸易项目,比如每月的1000-1500吨特种钢材,没有退税肯定是亏损的业务。我们和主管的高新税务机关也做过沟通,高新税务表示收货人和付款人必须一致,否则无法退税。所以我们想咨询一下如何运作这样的项目,既符合国家政策,又能保证我们的利益。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11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帮您生成咨询工单,您若对此仍有疑问,您可以根据查询编号(201911084521603)拨打12366查询工单流转情况或者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