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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进项税额重复转出

09-30 进项税额重复转出 我要评论

进项税额重复转出

留言时间:2021-03-01

纳税人所属地

陕西

问题内容

我公司于2021年1月收到1张增专票,税额为30566.03元,2月份专管员告知我们对方公司税务有问题,要求我们当期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我们于1月报税期做了进项税额转出,但是现在申报2月增值税时,系统比对不通过,说我们于2月开具了红字发票信息表,仍然要求我们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该怎么办?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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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03

答复内容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与您取得联系,您若对此仍有疑问,您可以根据拨打12366或者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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