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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税务局:西地税发 2010 235号文是否还在执行?

09-29 我要评论

陕西省税务局:西地税发 2010 235号文是否还在执行?

提问时间:2019-12-17

回复时间:2019-12-20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问题:西地税发2010 235号文: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该文件是否还在执行?为何在网上税务局及相关网站上都查不到此文件?实际执行过程中税务机关是否按此文规定执行?是完文废止还是部分废止?

答: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西地税发〔2013〕23号:(四)本通知下发后,《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的通知》(西地税发 〔2005 〕140 号)、《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西地税发 〔2010 〕235 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因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该文件已经失效。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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