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沿街商铺
留言时间:2020-01-14
咨询对象 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购买了杭州武林广场附近的一个沿街商铺,准备出租,年租金约150万,需要缴纳什么税,怎么缴纳,缴纳多少税额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1-15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杭州市区个人房屋出租综合税费征收率:
个人非住房出租用于经营的,月租金收入10万元以上,合计税(费)率11.85%。
个人非住房出租用于居住的,月租金收入10万元以上,合计税(费)率7.85%。
具体涉及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您可以去房屋所在地的主管税务分局,携带相关资料进行代开发票,同时缴纳相关税费。
需要报送的资料清单:
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个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不动产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村(居)民建房用地申请表(呈报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