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红字发票多于蓝字发票
留言时间:2020-03-31
咨询对象
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因本月产生的红字发票多于蓝字发票,产生负数收入,这样报表可以申报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0-03-31
答复内容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直接按照负数金额申报,不要修改为0。如申报是不能正常申报,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