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置业有限公司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9 15: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
绍兴***置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113157):
我局依法对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绍虞税通〔2021〕2804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以上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相关文书见附件。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
2021年9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绍虞)税通[2021]2804号
绍兴***置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3***831113157)
事由: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等规定。
通知内容:你单位开发的“***大厦”项目,已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并于90日内到上虞区税务局203办公室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
如在限期内不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你单位进行处罚。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税务机关(签章)
2021年 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