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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税务局:在国家公布免车船税目录之前购买的插电混动新能源小车能否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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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税务局:在国家公布免车船税目录之前购买的插电混动新能源小车能否免税

日期: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税务局

问:在国家公布免车船税目录之前购买的插电混动新能源小车,已缴纳未公布目录当年的车船税,在公布之后第二年能否免征车船税?

答: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税务总局财行和行为税司对财税【2018】74号文第七条规定的政策释义,列入新《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只有其初始登记日期在新《目录》公告之日以后,方可享受节能、新能源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例如,第四批减免目录公告于2018年9月18日,只有在2018年9月18日以后新购置并且在第四批减免目录的车辆,方可享受节能、新能源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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