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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卖软件服务,配套的硬件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卖软件服务,配套的硬件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留言时间:2022-04-06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您好,我司向其他公司出售防疫用门磁服务软件平台,该服务需用用到我司的门磁产品。该笔交易的主要价值是软件服务,硬件门磁是配套服务一起寄给客户使用的,请问开票内容怎么填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04-08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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