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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现金发放员工工资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被查

01-29 现金发放工资 我要评论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市***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5143L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39***5143

法定代表人: 管***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41227********0071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中山税稽 罚 〔2023〕 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 (一)你单位使用现金发放员工工资,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应扣未扣、应收未收个人所得税19,208.46元的行为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9,604.23元。

罚款金额(万元): 0.96042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1-1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01-1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D012521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D012521

地方编码: 442000

备注: 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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