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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税务局稽查局:支付外聘兼职医生、个人代理商劳务报酬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被查

01-29 个人所得税 我要评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江市***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0B4B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B4

法定代表人: 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801********2920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湛税稽 罚 〔2023〕 2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一)你公司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导致少缴当期税款 经检查,你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取得营业收入(含税)172,749.52元,第四季度取得营业收入(含税)1,850,831.97元。2022年第一季度取得营业收入(含税)316,106.00元,2022年第二至第三季度取得营业收入(含税)2,256,742.06元。你公司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导致少缴当期税款:

 1.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 你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是季度申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第一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的规定,你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及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的规定,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第三条、《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粤财法〔2019〕6号)第一条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经综合计算,你公司少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增值税18,325.0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41.38元。

 2.企业所得税 你公司未设置账簿,成本核算混乱,不能准确核算成本,但能查实收入总额,因此对你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按其他行业应税所得率10%计算应税所得额。你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对你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经综合计算,你公司少缴纳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5,013.14元(2,005,256.42×10%×12.5%×20%=5,013.14)。(2,005,256.42元是2021年度不含税收入) 

(二)你公司支付劳务报酬,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你公司支付外聘兼职医生、个人代理商(非你公司员工)劳务报酬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3,971.54元。

处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你公司2021年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企业所得税的行为,是偷税行为。对你公司的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即23,979.59元(18,325.07+641.38+5,013.14=23,979.59)。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1倍罚款,即43,971.54元。

罚款金额(万元): 6.79511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1-1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01-1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800MB2D02175E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800MB2D02175E

地方编码: 4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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