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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税务局:广州一服饰公司设置两套账偷税,账外收入近4700万元未申报纳税!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服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9HPWT62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WT6

法定代表人: 吴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22425********0750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一稽 罚 〔2021〕 9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在未进行纳税申报第二套账册反映2017年3月至2019年2月取得主营业务收入(服装销售收入)32,298,923.13元;其他业务收入(含辅料收入、展柜收入、系统使用收入、市场维护费收入、保证金收入等)14,678,192.65元。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合计为46,997,115.78元。上述收入,你单位未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税收入,未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等税费。你单位未提供2019年3月-12月账册资料,金三系统显示2019年3月-12月申报收入为109,177.59元。 你单位在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第二套账册反映的购进货物未见取得发票等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经我局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一稽税通〔2020〕463号)后,你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及完整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必备资料,造成少缴2017-2019年的企业所得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你单位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的行为是偷税行为,对你单位于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不列、少列收入逃避缴纳的增值税3,227,284.2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5,909.90元,企业所得税438,590.09元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其中:增值税罚款1,613,642.1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112,955.04元,企业所得税罚款219,295.06元,合计共罚款1,945,892.27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1,945,892.27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94.58922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9-26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709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709

地方编码: 4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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