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雄市***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28***UKXX19R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KXX19
法定代表人: 廖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223********009X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韶税稽 罚 〔2021〕 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一)你公司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存在采取账外经营隐瞒销售收入的方式在账簿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增值税及其附加的税收违法行为。 经检查,你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在销售光伏发电设备时采用收款收据的收款方式账外经营共取得销售收入(不含税)13,207,378.00元,其中,2016年取得销售收入4,172,330.00元,2017年取得销售收入5,302,916.00元,2018年取得销售收入3,732,132.00元。你公司隐瞒其真实的销售收入,在你公司会计账簿“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及会计报表上只反映,2016年列入销售收入(不含税)415,801.93元,2017年列入销售收入(不含税)687,034.96元,2018年列入销售收入(不含税)1,202,115.97元。你公司在账簿上2016年少列了销售收入(不含税)3,756,528.07元,2017年少列了销售收入(不含税)4,615,881.04元,2018年少列了销售收入(不含税)2,530,016.03元,造成了少申报缴纳增值税税金及其附加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第一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的规定,你公司采取账外经营隐瞒销售收入的方式在账簿上少列收入,造成少缴增值税,应补缴2016年增值税117,021.08元(4,172,330.00×3%-8,148.82);应补缴2017年增值税143,176.44元(5,302,916.00×3%-15,911.04);应补缴2018年增值税78,521.84元(3,732,132.00×3%-33,442.12)。你公司2016年至2018年应补缴增值税(小编注:官方信息显示不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你公司2016-2018年度采取账外经营隐瞒销售收入的方式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和虚假申报购销合同印花税少缴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违法行为属于偷税,决定对你公司上述的偷税行为处少缴增值税338,719.3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3,710.35元、企业所得税2,714,528.07元、印花税2,767.50元合计3,079,725.28元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即罚款1,847,835.17元。
罚款金额(万元): 184.78351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9-26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200MB2D02861R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200MB2D02861R
地方编码: 4402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