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铭河物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3MA59B6LT18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9B6LT1
法定代表人: 何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105********062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二稽 罚 〔2021〕 279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与相关个人和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提供房屋出租服务,取得房屋租金31,225,605.41元,管理费收入562,260.59元,代收电费收入4,219,807.82元;提供停车场出租服务,取得停车场租金90,252.00元等收入。上述收入你单位通过对公及私人银行账户等方式收取,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合计34,607,194.97元。上述收入未在账上如实反映,也未如实作纳税申报,造成少缴营业税84,404.69元、增值税1,414,156.9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4,583.63元、印花税38,789.80元、企业所得税561,580.9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在账簿上不列、少列收入,少缴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及企业所得税,属于偷税行为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以上述少缴营业税税款84,404.69元的百分之五十罚款42,202.35元,增值税税款1,414,156.93元的百分之五十罚款707,078.4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84,583.63元的百分之五十罚款42,291.82元,印花税税款38,789.80元的百分之五十罚款19,394.90元,企业所得税税款561,580.90元的百分之五十罚款280,790.45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9.17579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9-28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地方编码: 44010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