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锡税一稽罚[2022]240号
案件名称 无锡市***不锈钢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事由 经检查,你单位设立虚假经营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失联;你单位在开业后短期内频繁大量领用发票;纳税申报情况异常;98%的上游发票存在异常;你单位开票作废率较高,结合受票情况,存在上下游交易对象“两头在外”的特点,开票情况存在异常;你单位银行账户资金流动与你单位受票、开票情况不符,存在异常。 综上,认定你单位开具的6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发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金额超过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纳税人名称 无锡市***不锈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12682510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2682510
法人证件号码 3****************X
法人姓名 许某某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处罚款60000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2-11-10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2-11-1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