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通税稽二罚[2022]54号
案件名称 南通***商贸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本案来源为:其它案源-风控局交办案源。根据南通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编号:232061120220000030,涉嫌无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外开具成功且申报成功的10份发票均与实际交易不符,认定该10份发票全部为虚开。具体发票代码为:3200182130,发票号码为:77088482、77088483、77088484、57553895、57553897、57553898、57553899、76148555、76148556、77088487。金额合计:257059.06元,税额合计:35801.66元,价税合计:292860.72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
纳税人名称 南通伊养生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MNDJL2M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61***DJL2M
法人证件号码 3****************6
法人姓名 宋*****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为南通海恒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处以50000.00元的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9733.42元,对你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帐簿的行为处2000.00元的罚款。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2-11-29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2-11-2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