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2年1月28日)
发布时间:2022-01-28 14:3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2022年度双公示案件统计表-2022.01.28.xlsx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1月28日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2年1月28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1月28日
序号 | CF_XDR_MC行政相对人名称 | CF_XDR_SHXYM_1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CF_FRDB 法定代表人 | CF_FR_SFZH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CF_WSH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CF_WFXW违法类型 | CF_SY违法事实 | CF_YJ处罚依据 | CF_CFLB 处罚类别 | CF_NR处罚内容 | CF_NR_FK罚款金额(万元) | CF_JDRQ 处罚决定日期 | CF_YXQ 处罚有效期 | CF_GSJZQ公示截止期 | CF_CFJG处罚机关 |
1 | 浙江歌银光电工程有限公司 | 91330104MA2AYAF32B | 赵卫键 | 370203********2073 | 杭税稽罚〔2022〕9 号 |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偷税 |
1.2018年8月-2020年5月期间,发放账外工资和绩效奖金合计1105496.06元,未并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2019年-2020年,将已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当年财务账上“管理费用”科目列支,应调整增加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1069.27元、调整增加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19959.02元。 上述合计应补扣2018年-2020年个人所得税21729.61元,追缴2020年企业所得税1051.42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三条 | 罚款 | 处罚款11390.52元 | 1.14万元 | 2022/1/27 | 2099/12/31 | 2023/1/26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
2 | 浙江歌银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91330103MA2GPXY24R | 赵卫键 | 370203********2073 | 杭税稽罚〔2022〕10 号 |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 | 2020年,发放账外工资和绩效奖金合计1284648.11元,未并入员工个人综合所得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补扣2020年个人所得税11443.01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 罚款 | 处罚款5721.51元 | 0.57万元 | 2022/1/27 | 2099/12/31 | 2023/1/26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
3 | 浙江歌银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 91330104MA27YAYT3K | 赵卫键 | 370203********2073 | 杭税稽罚〔2022〕11号 |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偷税 |
1.2018年7月至2021年3月,通过个人银行卡收取货款价税合计8960050.06元,未记入财务账,未确认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上述收入对应的成本未在税前列支。 2.2018年7月-2020年4月期间,发放账外工资和滞纳品销售奖、绩效奖金合计4405537.96元,未并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合计应追缴增值税1082689.7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5788.27元,企业所得税123752.65元,责成补扣个人所得税237593.37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三条 | 罚款 | 处罚款888135.10元 | 88.81万元 | 2022/1/27 | 2099/12/31 | 2025/1/26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