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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2年3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2年3月2日)

发布时间:2022-03-02  09: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2年3月2日).xlsx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3月2日

序号 2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绍兴市***化工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04968

法定代表人姓名 范某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绍税二稽罚〔2022〕12号

违法行为类型(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 偷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处罚事由 

违法事实1:该企业于2017年5月补缴2017年1月-3月的增值税234251.28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1712.57元、教育费附加7027.55元、地方教育附加4685.03元;于2017年4月、6月和2018年2月、3月、8月、11月、12月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无偿赠送礼品,未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27974.8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398.74元、教育费附加839.24元、地方教育附加559.50元;于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未将土地回收款1258574.49元计入收入,至检查日止未作纳税调整,调整后应补缴2019年企业所得税34592.73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偷税。

违法事实2:该企业将补缴的2016年房产税64319.97元于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将不满足条件的收入151400.00元于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作不征税收入处理,至检查日止均未作纳税调整,调整后应增加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191331.48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

违法事实3:该企业于2017年4月、6月和2018年2月、3月、8月、11月、12月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无偿赠送礼品,含税金额198003.10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9600.62元;该企业于2017年支付154名外聘业务员旅游费,未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304.00元;该企业于2019年6月一次性发放职工教育经费,未按照“综合所得”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少扣缴个人所得税414元。上述税款均未在限期内补扣补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结果 罚款131,203.16元

处罚金额(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6位) 13.12031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生效期 2022/2/28

处罚截止期2099/12/31

公示期限 一年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序号 3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茶馆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30***NL898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某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绍税二稽罚〔2022〕13号

违法行为类型(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 偷税

处罚事由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该(个体工商户)每月实际销售额已超出税务机关核定定额,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020年不含税销售额合计607416.7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9111.25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结果 罚款5,466.75元

处罚金额(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6位) 0.54667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生效期 2022/2/28

处罚截止期2099/12/31

公示期限 一年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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