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江苏  >  江苏省税务局:民办非营利性企业收到的捐赠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江苏省税务局:民办非营利性企业收到的捐赠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09-29 我要评论

江苏省税务局:民办非营利性企业收到的捐赠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日期:2019-07-09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

问:民办非营利性企业收到的捐赠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答:江苏12366纳税服务热线: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明确如下:

一、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