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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

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

留言时间:2021-12-23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我个人在四川屏山承接的工程,并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但未取得营业执照,请问我个人在税局代开工程款发票,个人所得税按照何种方式来征收?按照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来征收个人所得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2-24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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