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工作后,补交个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1-03-03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因年中换工作,或因公司原因把员工由母公司转移到子公司名下后造成的年底补税,要个人承担补税,这种方式存在问题,每个月公司都扣除了个税,而年度却因为中途换工作自己承担个税补交,这种政策不合理,希望国家能给出合理的相关政策。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03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问题,已于电话联系您但并未接听。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四川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