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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公司统一购买工作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吗?

09-29 我要评论

公司统一购买工作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吗?

留言时间:2019-12-23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34号文件,关于公司统一为员工购买或定制工作服,是否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增值税抵扣,此费用是否可以理解为不是福利费。而是公司正常经营费用的开支,所以可以取得专票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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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23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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