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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关注!发票提前开具

09-29 发票提前开具 我要评论

发票提前开具

留言时间:2020-03-20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们是油品运输公司,现在中石化要求我们直接给客户开具发票,这样相当于提前开具发票,就是客户在中石化买了100吨油,运费加油钱一起付给了中石化,但是我们不是一次性全运过去,有可能要1年才运完,运费也是中石化月结,但是要求我们一次性把这100吨油的运费全部开具发票给买油的客户,这样对我们税务有什么影响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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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23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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