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冲销
留言时间:2020-04-21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去年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后,今年小规模纳税人变成一般纳税人后要求我们把之前的普通发票冲销重新开具专用发票,这样可以嘛?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2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