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四川  >  四川省税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增值税能否全额退税?

四川省税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增值税能否全额退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增值税能否全额退税?

留言时间:2022-03-31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房开企业在预售阶段按3%预缴增值税,在后期纳税义务发生时申报销项税额,如果应纳增值税额小于已预缴的增值税额,公司又没有新的开发项目,多预缴的增值税是否可以申请全额退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4-02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预销售时,按3%预缴;转收入时,按销项-进项计算出应纳税额,然后再抵已预缴的增值税销售完毕后,预缴税款仍未抵完,多预缴的税款不能退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