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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税务局:四川省乐山市某贸易公司开票后直接走逃失联,因开票电脑MAC地址与成都经侦“11.27”案虚开发票案一致,移送公安侦查

纳税人名称 乐山***贸易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64KN361R

组织机构代码 MA6***N361

注册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罗某某 女 511028********102X

违法期间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案件性质 走逃失联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9月2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虚假注册。2.该公司向10户下游企业开具30份无真实货物交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开票后直接走逃失联未进行纳税申报。上述发票所属开票电脑MAC地址与成都经侦“11.27”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当事人虚开发票电脑MAC地址一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本级案审会审理决定:对该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因系虚假注册、无真实货物交易,故依法作出无税处理,就其虚开金额不予追缴增值税,因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暂不予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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