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餐补助
留言时间:2022-03-24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你好:请问发放给员工的不征税【误餐补助】要不要在自然人个税征管系统中申报?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3-24
答复内容
四川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四川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您需要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上申报。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