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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国家税务局:四川省乐山市某药业公司被税务局追缴税款和罚款逾3200万元

纳税人名称 四川省***药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24***10G

组织机构代码 56***62610

注册地址 井研县石家桥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513721********1892

违法期间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案件性质 偷税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原乐山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4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在账薄上不列、少列收入,未申报应税收入造成少缴应纳税款。2.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缴该公司不按规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以及未申报的应税收入增值税税款720.66万元,所得税税款1305.71万元予以追缴,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处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1201.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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