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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常见操作问题解答(12.25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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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常见操作问题解答(12.25更新)

日期:2019.12.25

来源:四川省税务局

以下文档不含图片,完整文档请点我: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常见操作问题解答(12.25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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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情况统计表 3

一、软件安装使用类 4

1.下载安装 4

2.版本选择 4

3.客户端注册 6

4.客户端登录方式 6

5.2018版功能及如何切换 10

6.客户端如何升级 11

7.办税信息更新 12

8.如何进行数据备份及恢复 12

9.申报密码设置规则 14

10.如何重置申报密码 16

11.登录提示异常信息如何处理 17

二、身份信息类 18

1.扣缴义务人异议申诉处理 18

2.扣缴客户端中身份状态类型及含义 20

3.自然人身份验证不通过的处理 21

4.身份验证状态为暂不验证 29

5.身份证号码提示无效的处理 29

6.如何修改自然人姓名 31

7.如何隐藏已有申报记录人员信息 31

8.状态为非正常的人员处理 32

9.如何批量修改联系方式 32

10.如何修改非正常人员为正常 33

11.重装客户端后人员信息为空的处理 33

12.港澳居民通行证号码的录入 33

13.课征主体类型或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的操作 34

14.姓名生僻字录入 35

三、专项附加扣除处理类 36

1.导入专附扣除信息扣除界面显示不全的原因 36

2.未自动生成专项附加扣除金额的原因 36

3.无法选择具体表格导入专附扣除的原因 36

4.专附扣除未导入信息的处理 37

6.采集人员及专附信息后是否需进行报送 37

7.专附已采集并报送但未带出扣除金额原因 38

8.预填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 39

9.新任职职工专附扣除信息未累计是否正确 39

10. 2020专项附加扣除确认 40

11.专项附加扣除界面变化 44

12.子女在年度中升学如何修改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48

四、申报缴款类 49

1.如何按新税制计算税款 49

2.申报报送时系统错误代码711的处理 49

3.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缴款方式 50

4.扣缴客户端如何进行缴款 51

5.年终奖如何进行申报 56

6.计算税款时减除费用为0的原因 59

7.客户端更正申报功能规则 59

8.如何查看申报失败状态详细信息 61

9.缴款时提示“无此应征信息”的处理 62

10.如何进行个税经营所得申报 63

11.申报时未显示应纳税额的原因 66

12.纳税人年中变更任职单位收入数据是否进行累计 68

13.在职人员减除费用、专附扣除当期数累计数异常 69

14.是否可使用客户端补申报往期个税经营所得 70

15.如何打印申报明细数据 70

16.申报提示无残孤烈信息 71

更新情况统计表

更新日期 本次更新内容

12月25日 软件安装使用类

身份信息类

专项附加扣除处理类 更新:10.2020专项附加扣除确认

    11.专项附加扣除界面变化

    12.子女在年度中升学如何修改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申报缴款类

一、软件安装使用类

1.下载安装

问: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在哪可以下载安装?

答: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适用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可通过所在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的官方网站下载。步骤如下:进入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个性服务”-点击“个人所得税专区”-点击“下载专区”-点击“软件下载”-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旁的“下载”按钮,下载成功后,点击【立即安装】,即可安装扣缴客户端到本地电脑。

2.版本选择

问:客户端安装时提示“请选择使用版本”。请问扣缴单位该如何选择,两个版本有什么不同?

答:目前客户端扣缴单位版与办税大厅版的安装包为同一安装包,使用单位根据实际使用需求,正确选择相应的客户端版本登陆使用,以免造成数据的丢失。

扣缴单位:应选择扣缴单位版进行安装使用,安装后的界面及功能与之前版本一致。

办税大厅:应选择办税大厅版供办税人员在大厅公共电脑上使用,此版本与扣缴单位版功能一致,但为避免相关信息泄露,每次退出大厅版客户端时会弹出“系统中的数据将自动清空”的提示,提醒办税人员备份数据。点击“我要退出”按钮后,本次操作的办税信息将会被全部清空。

登陆后客户端左上角会显示大厅版字样,请进行区分。若发现版本使用错误,请卸载后重新安装并选择正确版本。

3.客户端注册

问:扣缴客户端如何进行注册?

答:系统安装完成后,需要进行注册。注册的过程大致为通过纳税人识别号从税务系统获取相应的企业信息,保存到本地扣缴客户端的过程,具体为:

点击安装完成界面上的【立即体验】并选择对应的版本后(或点击桌面“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快捷方式),即进入注册流程。注册共有五步:第一步:录入单位信息;注册第二步:获取办税信息;注册第三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注册第四步:设置登录密码;注册第五步:设置数据自动备份。

4.客户端登录方式

问:扣缴客户端升级至V3.1.076版本后登录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扣缴客户端升级至V3.1.076版本后,客户端有两种登录方式:

一、在线登录。升级后,纳税人可选择实名登录或申报密码登录。

1、实名登录操作步骤:

(1)纳税人进入扣缴客户端登录界面,默认为【实名登录-账号密码登录】,可凭注册的手机号码/登录名/证件号作为账号进行登录,也可在扣缴客户端登录界面右上角切换为二维码登录,已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的自然人,可通过登录手机APP后首页右上角的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来完成扣缴客户端的快速登录。

其中,注册时选择除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证件类型,请使用登录名或手机号码登录,最后录入密码即可。密码输入错误的还需输入验证码进行校验。

目前,只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以通过实名验证快速登录方式直接进入系统主页进行正常业务办理。

办税人员使用实名登录时,账号密码无误或二维码验证成功后需要进行单位办税验证,验证通过后,才能进入系统主页进行正常业务办理。

注意:此处登录账号密码与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账号密码相同。密码错误超过5次(含)后会被锁定,可以在120分钟之后再试,也可以通过【忘记密码】功能解锁账号。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重置密码,若仍无法找回密码,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地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重置。

(2)单位办税验证

选择扣缴单位,输入该单位的申报密码进行验证,密码输入错误后还需输入验证码进行验证。

2、使用申报密码和动态验证码(图片)校验登录,申报密码为申报时必须输入的安全校验密码,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办税服务大厅进行设置。

二、离线登录操作步骤

使用原登录密码校验登录,登录密码为扣缴义务人自行在客户端设置的密码,也可不设置密码直接登陆。

扣缴客户端优化升级是为了加强系统安全保障,优化办税服务。使用在线登录可正常办理所有业务。使用原登录密码离线登录仅支持本地数据的查看与操作,不支持与局端有交互行为的操作如报送、下载等操作。

5.2018版功能及如何切换

问:扣缴客户端升级至V3.1.076版本后能否查询2018年及之前的数据,以及进行税款所属期2018年及以前的申报(含更正申报)?

答:扣缴客户端升级至V3.1.076版本后,默认进入为2019版本,扣缴单位可通过系统右上角的“版本切换”按钮,切换到2018版本模式下操作,2018版只可查询2018年及之前的数据,不能进行税款所属期2018年及以前的申报(含更正申报),如需进行税款所属期2018年及以前的申报(含更正申报)请前往大厅办理。新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专项附加扣除报送等功能在“2019年”版本模式中。

6.客户端如何升级

问:扣缴客户端如果更新了版本怎么进行升级?自动升级还是下载升级?点击哪里可以升级?若没有自动弹出升级界面,请问是什么原因?怎么处理?

答:对正在使用扣缴客户端的,直接打开运行后就可以自动升级,升级完成后方可打开扣缴客户端,无需手动下载。若没有自动升级,可点击客户端右下角的“关于”,检查版本是否已经为最新版(见下图)。若确未升级成功,需检查网络或防火墙策略设置。

7.办税信息更新

问:扣缴客户端如何更新办税信息?

答:点击扣缴客户端软件左侧【系统设置】→【申报管理】→【办税信息更新】→【下载】按钮,提示信息获取成功即可。

8.如何进行数据备份及恢复

问:扣缴客户端在原使用电脑上进行了备份,更换了电脑后能否恢复之前数据?应怎样操作?

答:首先扣缴客户端的数据是存在本地电脑上的,更换电脑并重新安装客户端后,客户端原有数据将不复存在,因此建议扣缴单位在使用客户端时一定要启用自动备份功能。自动备份功能操作如下:

使用完客户端后,直接点击右上角“X”退出,弹出的确认信息点击“确定”。

点击确定后,系统提示“是否需要自动备份数据库?”,点击“是”,系统将自动进行数据备份。

如果扣缴单位更换了操作电脑,并重新安装了客户端,原有数据恢复操作如下:

在原电脑上找到之前的备份文件,原电脑备份数据的路径可以在原电脑上打开扣缴客户端进入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自动备份下查看。

找到备份文件后,将其拷贝到新电脑任一目录,再在新电脑上进入客户端,进入系统管理-备份恢复-恢复设置,选择好备份的文件,点击恢复即可恢复客户端原有数据。

9.申报密码设置规则

问:扣缴客户端升级至V3.1.076版本后,扣缴单位在进行人员信息报送、发送申报时提示“您的申报密码过于简单,请先通过【修改密码】功能按新规则修改密码”,应怎么处理?

答:为保障扣缴单位信息安全,扣缴客户端升级至V3.1.076版本后进行了申报密码新规则调整,要求新密码必须为8-20位的数字与字母的组合,且字母必须包含有大、小写。如果扣缴单位申报密码不满足此条件的,应点击“修改密码”按钮进行密码修改后才能进行后续操作,如下图

点击“修改密码”后,在弹出的修改密码界面中设置符合新规则的申报密码,点击“确认”即可。

扣缴义务人还可在扣缴客户端内点击“系统设置”—“申报管理”—“申报安全设置”修改申报密码,设置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

10.如何重置申报密码

问:扣缴单位忘记了申报密码,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重置?

答:当扣缴单位忘记申报密码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申报密码重置:

途径一:线下渠道。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可前往办税大厅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其中办税人员需在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的授权下前往办理;

途径二:在线渠道。除上述途径外,可在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申报密码在线获取和重置功能: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直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在线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具体操作请参考《扣缴客户端申报密码在线获取和重置操作指引》)

11.登录提示异常信息如何处理

问:登陆扣缴客户端时,系统弹出“企业信息不存在或为无需下发的状态”提示信息应该怎么处理?

答:出现该提示信息可能是因为以下原因:

1、纳税人识别号没有输入正确导致,建议检查纳税人识别号是否输入正确。2、新办企业或进行过变更税务登记的企业,信息未及时自动抽取到个税后台数据库,请等待一个小时后再登录客户端操作。

若纳税人识别号无误、等待一个小时后依然提示同样的问题,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使用办税服务中心在线咨询。

二、身份信息类

1.扣缴义务人异议申诉处理

问:纳税人如就某笔扣缴申报记录有异议,发起了“被任职”申诉,但扣缴单位仍在为其办理扣缴申报,如何处理?

答:1.对于“被任职—曾经任职”的申诉,可以在扣缴客户端首页的【待处理事项】或右上角的【消息中心】中打开风险提示,核实申诉人情况;对于其他申诉,扣缴单位应主动配合税务机关核实相关情况。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1)确认仍在职的,将相关情况反馈至主管税务机关;

(2)确认为已离职人员或非本单位人员的,从该人员未在职月份起逐月删除涉及人员申报信息。

 非批量方式删除:

在首页逐月切换所得月份,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更正申报】,将【申报状态】修改为“待申报”;

重新进入【收入及减除填写】界面,选择所得项目,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将申诉属实人员收入信息删除,重新计税和申报。如果更正涉及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或扣缴客户端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暂时只能去办税服务厅更正;

 批量方式删除:

在风险提示中,勾选申诉属实的人员申报明细数据后点击【保存】将数据导出到本地,可以按税款所属期导出,也可以全部导出;

在首页逐月切换所得月份,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更正申报】,将【申报状态】修改为“待申报”;

进入相应所得项目填写界面,选择【更多操作】-【批量导入删除】,进入批量删除界面;

点击【导入】-【导入数据】,选择需要删除的人员后点击【批量删除】,完成后重新进行税款计算和申报。

2.更正完成后,点击【人员信息采集】,选择申诉人员:

(1)确认为已离职人员的,在【人员信息】明细页面,填写实际离职日期,并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

(2)确认为非本单位人员的,在【人员信息】明细页面,填写离职日期,且与任职受雇从业日期保持一致,并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

2.扣缴客户端中身份状态类型及含义

问:扣缴客户端中,身份验证状态有哪些?有什么含义?

答:【待验证】:人员信息初次添加或修改时的默认状态,表示扣缴客户端未对纳税人身份信息发起验证动作。

【验证中】:表示尚未获取到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系统会自动获取到验证结果;也可通过【人员信息采集】-【更多操作】中【身份验证状态更新】功能,更新【验证中】的人员身份验证状态。

【验证通过】:表示采集的人员信息与公安系统的信息完全匹配成功。

【验证不通过】:表示该自然人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不一致,需核实后将信息修改正确。

3.自然人身份验证不通过的处理

问:自然人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应如何处理?

答: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的,表示该自然人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登记信息不一致,扣缴单位应将客户端人员身份号码和姓名与身份证原件进行比对、核实。经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应予以修正;如果经核实自然人身份信息确实无误,需前往办税服务厅登记。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一)身份证号码错误且人员仍在职:

1.在扣缴客户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选择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的人员,双击进入【人员信息修改】;

2.在【人员信息修改】页面,修改身份证件号码-报送-获取反馈;目前仅允许对其中一项修改,不得同时修改;

3.必须确保修改后的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通过”,若修改后的信息仍验证不通过,则会保存失败,必须重新确认和修改;

4.若验证不通过人员已经离职,按上述步骤修改人员信息后,需确保人员状态为“非正常”。

(二)姓名错误且人员仍在职:

1.在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双击验证不通过人员姓名-修改姓名-保存-报送该人员信息-获取反馈。

2. 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通过”后,操作及注意事项同上。

(三)非本单位人员信息录入错误

存在【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情形的人员,经确认不是本单位人员,且未与本单位发生任何综合所得涉税行为的,必须逐月删除涉及人员的申报信息,并作离职处理,将离职日期填写为任职日期当天。

1.删除申报信息,可采取非批量删除或批量删除的方式。

采用非批量删除的方式:

在首页逐月切换所得月份,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更正申报】,将【申报状态】修改为“待申报”;

重新进入【收入及减除填写】界面,选择所得项目,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 选中涉及人员,然后点击更多操作中的【删除】,可将该人员明细记录删除。最后重新计税和申报。

如果更正涉及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的,或扣缴客户端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暂时只能去办税服务厅更正。

或者采用批量删除方式:

在首页逐月切换所得月份,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更正申报】,将【申报状态】修改为“待申报”;进入相应所得项目填写界面,选择【更多操作】-【批量导入删除】,进入批量删除界面;

点击【导入】-【模板下载】,将身份验证不通过数据填写模板后点击【导入】-【导入数据】,选择需要删除的人员后点击【批量删除】,完成后重新进行税款计算和申报。

完成人员明细数据删除后,进入税款计算界面,点击【重新计算】,重算累计数据和应补退税额后,进入申报表报送,点击【报送申报】,报送更正后的申报表。

若存在申报异常问题的,删除涉及人员的明细申报信息时,需要从异常申报的第一个月开始逐月删除明细。

如果更正涉及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的,或客户端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暂时只能去办税服务厅更正。

2.对涉及人员做离职处理。

点击【人员信息采集】,选择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的人员;在【境内人员信息】明细页面,做以下处理:

(1)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雇员”、“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填写离职日期,且与任职受雇从业日期保持一致,并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

(2)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其他”的,有任职日期的,需填写与其一致的离职日期;无任职日期的,直接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

3.如果此类人员是外籍人士,参照上述操作处理。

(四)扣缴单位内同一纳税人同时存在身份验证通过和验证不通过信息的

采集本单位人员信息时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录入错误,生成身份验证不通过的档案;发现错误后,并没有修改原档案信息,而是另新增正确的人员信息,重新生成身份验证通过的档案,导致该人员存在多个档案。

1.通知纳税人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扣缴单位证明(需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扣缴单位公章)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并档业务。

2.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完成并档后,点击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更多操作】,选择【特殊情形处理】-【人员并档】,选择正确的人员进行获取并档信息。

(五)如经核实,扣缴客户端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与身份证完全一致,请纳税人携身份证原件至办税大厅进行信息采集,采集完成后,在扣缴客户端重新报送人员信息并获取反馈。

如通过上述步骤仍无法验证通过的,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处理。

4.身份验证状态为暂不验证

问:扣缴客户端中,身份验证状态为暂不验证的是什么意思?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答:身份验证状态为暂不验证的,表示该自然人身份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税务系统暂未与第三方系统联通交互,目前尚无法进行验证。扣缴单位可以忽略该结果,正常进行后续操作。

具体情形包括: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护照、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及来往大陆通行证。

注意:非居民身份证件通过大厅ITS系统自然人信息采集模块采集的,会进行人工校验,客户端显示验证状态为验证通过;扣缴单位通过扣缴客户端为境外人员做间接登记的,客户端验证状态为暂不验证。

5.身份证号码提示无效的处理

问:录入人员信息提示“身份证号码无法通过有效性检验”,导致人员采集信息无法保存,如何处理?

答:进入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模块,点击右上角“更多操作”中的“特殊情形处理”—“人员添加”,选择“居民身份证号码不符合公安系统一般赋码规则”,录入人员信息。

按以上步骤操作,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一是“身份异常处理”登记成功,人员信息采集中有该人员信息,点“报送”→“获取反馈”,报送送态为“报送成功”,验证状态为“校验通过”;如经核实信息无误,最终仍无法通过校检,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二是提示该人员未做人员信息采集,具体见下截图:

至大厅进行人员信息采集,采集成功后,再按上述方法在扣缴软件中进行操作。

6.如何修改自然人姓名

问:自然人在公安系统中改姓名了或录入姓名错误,扣缴客户端如何修改?

答:进入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模块,选中该自然人,点击【获取反馈】获取的身份验证状态如果显示“待验证”、“验证中”或“验证不通过”的情况,可直接在人员信息采集模块中进行修改;如果显示“验证通过”的情况,则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税务大厅进行“自然人关键信息变更”,更正后再在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模块,点击右上角“更多操作”—“特殊情形处理”—“姓名更新”,下载更新信息。

7.如何隐藏已有申报记录人员信息

问:扣缴客户端中,对已有申报记录的人员信息如何删除?

已经在扣缴客户端中申报过的人员,为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不能删除,可以在“人员信息采集”中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若希望在人员信息采集页面中不再显示该人员,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更多操作】→【隐藏非正常人员】即可。

8.状态为非正常的人员处理

问:扣缴客户端中,对人员状态被修改为非正常的人员,是否需要报送人员信息?

答:人员信息发生修改,都需要点击【报送】按钮将相关信息报送给税务机关。

非正常表示员工从该单位离职,离职后员工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单位中,将不显示该企业信息。

9.如何批量修改联系方式

问:扣缴客户端中,人员的联系方式如何批量修改?

答:步骤一:请点击扣缴客户端上方【代扣代缴】,进入“代扣代缴”模块;

步骤二:请点击软件左侧【人员信息采集】→【导出】→【全部人员】;

步骤三:请在导出的EXCEL人员信息表中对“联系电话”列进行补充或修改;

步骤四:修改保存成功后,再次打开扣缴客户端,点击软件左侧【人员信息采集】→【导入】→【导入文件】→点击【选择】,选择对应的人员信息EXCEL表格→【打开】,导入成功即可。

10.如何修改非正常人员为正常

问:扣缴客户端中,非正常人员如何修改为正常?

答:在“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勾选非正常状态的人员信息,双击打开页面后将右上方的“非正常”状态改选为“正常”状态,点击【保存】即可。如需批量进行修改,勾选非正常状态的人员信息,点击【更多操作】→【批量修改】,“待修改属性”中选择“人员状态”,将人员状态信息修改为正常,点击【保存】即可。

11.重装客户端后人员信息为空的处理

问:重装扣缴客户端后,人员信息采集信息为空,应如何处理?

答:情况1:若扣缴客户端重装前备份了数据,可进行数据恢复操作。(请查看问答第8问)

情况2:若系统重装前没有备份过数据,可通过人员信息采集界面的【添加】按钮或【导入】功能进行单户添加或批量导入采集人员信息。

12.港澳居民通行证号码的录入

问: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的“境外人员”中,录入证照号码时系统提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号码只能是9位数字和字母混合”,但该人员的通行证号码为10位数,无法保存。

答: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格式如下:第1位为字母(香港居民为H,澳门居民为M),第2-9位为数字(为持证人的终身号),第10-11位为换证次数。如H0139133901,录入证照号码时只需录入H01391339即可,换证次数无需录入。

13.课征主体类型或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的操作

问:扣缴义务人变更课征主体类型或变更主管税务机关后,扣缴客户端需要怎样操作?纳税人远程端(APP/WEB)才能及时显示出任职受雇信息?

答:(1)当扣缴义务人“课征主体类型”发生变化(将组织临时登记变更为纯扣缴义务人或者是将原登记主体注销后再以原名称办理单位纳税人登记或纯扣缴义务人登记),需要在扣缴端【人员信息采集】中“导出”已经采集报送过的人员信息,将扣缴端卸载并重新安装后(扣缴端软件下载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个性服务-个人所得税专区-下载专区-软件下载),以课征主体类型新设立或变更后的纳税人识别号重新登录,将之前导出的信息在【人员信息采集】中重新“导入”,进行报送并获取反馈成功。

(2)当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扣缴义务人进入扣缴端后,【人员信息采集】页面中所有已进行过报送反馈的人员的报送状态均变更为“待报送”、身份验证状态变更为“待验证”,勾选列表中的所有人员信息,重新进行报送并获取反馈成功。

14.姓名生僻字录入

问: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采集自然人信息,该如何录入生僻字?

答:在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界面上方有温馨提示处点击“马上下载”可下载生僻字补丁包,安装后重启客户端,单击后姓名录入栏后会的“生僻字”可进入生僻字录入,输入生僻字为按笔画顺序录入,再复制生僻字后关闭、粘贴至姓名栏。

三、专项附加扣除处理类

1.导入专附扣除信息扣除界面显示不全的原因

问:为什么在扣缴客户端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示导入成功15个,但是扣除界面只有13条信息?

答:扣缴客户端在任何一个专项附加扣除界面都可以导入全部人员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完成后,在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只会显示本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信息,无此项扣除的人员不在此显示,可在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页面查看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未自动生成专项附加扣除金额的原因

问:为什么扣缴客户端采集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再导入工资薪金数据,没有自动生成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答:正常工资薪金表中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可以自行手工填写,也可以选择需要预填的人员范围,然后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系统会自动按照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计算出可扣除金额。

3.无法选择具体表格导入专附扣除的原因

问:扣缴客户端软件,导入员工提交上来的专项附加扣除电子表格时,无法选择到具体的电子表格?

答:扣缴客户端中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批量导入,只能通过文件夹批量导入,系统会把该文件夹里面所有的专项附加扣除电子表格全部导入。

4.专附扣除未导入信息的处理

问:扣缴客户端批量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提示部分导入成功。未导入的信息该如何处理呢?

答:在导入失败情况下,扣缴客户端会在导入文件夹里面生成一张导入失败的错误信息表。请查看具体错误原因,修改完善好对应内容后重新导入即可。

5.个人信息不存在

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导入时提示“个人信息在系统中不存在,无法导入”。怎么办?

答:请先在扣缴客户端中导入或录入相关人员信息,并进行人员信息报送,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6.采集人员及专附信息后是否需进行报送

问:使用客户端时在客户端采集了人员信息和专附信息,是不是要做一个“报送”的操作,数据才会上传到云端,才能进行申报计税等操作?

答:是的。只要采集了人员信息,没报送的情况下,是可以计算和保存代扣代缴税款,如果在这个时候提交申报,是无法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下载更新和代扣代缴申报的。需要扣缴义务人在客户端先进行人员信息报送并获取反馈成功后,才能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下载更新及代缴代缴税款申报等操作。

7.专附已采集并报送但未带出扣除金额原因

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采集,并在扣缴客户端已下载更新了,报送成功了但没有带出扣除金额是什么原因?

答:可点击“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界面【预填专项附加扣除】自动获取填充报送成功人员的可扣除额度。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弹出提示框,勾选确认需要进行自动预填,选择预填人员范围后,点击【确认】,可自动将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下载到对应纳税人名下,自动填充入申报表。

8.预填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

问:上个月申报前已经下载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生成了可扣除额,计算本月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还需要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

答:需要。扣缴义务人每次发放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均需要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生成可扣除额。

注意:

一是如果发放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未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则本月不会生成专项附加扣除可扣除额。也就是说,当月的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为0,纳税人将会因此无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此前有类似情况应扣未扣,本月点击后,将会生成包含往期可享受的累计可扣除额,纳税人前期未享受的可扣除额在本月可补扣享受。

二是如果本月已经发放工资并预扣了个人所得税,在办理扣缴申报之前,如果预扣的税款没有变化,请务必不要再次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以防再次点击后重新生成的可扣除额与之前计算应预扣个人所得税时生成的可扣除额不一致,导致申报时出现申报税款与实际代扣税款不一致的问题。

9.新任职职工专附扣除信息未累计是否正确

问:纳税人中途离职,到新单位任职,进行个税申报时,发现工资薪金的减除费用为5000,各项专附扣除信息等数据均为本月数,没有进行累计,请问该数据是否正确?

答:正确,代扣代缴主体单位不一致的,不同扣缴单位申报的工资及相关减除和扣除数据均不会累计。

纳税人到新的代扣代缴单位后,新单位需在扣缴客户端中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并正确录入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则该雇员在新单位的工资及专扣、专附扣以及减除费用等信息从在新单位任职时间开始累计计算,原单位涉及个税的收入累计数据,在次年进行汇算清缴时汇总计算。

(任职受雇从业日期以到新代扣单位实际任职时间为准)

10. 2020专项附加扣除确认

问:单位怎么迁入职工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如果扣缴单位2020年度尚未采集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可重采集并报送,也可通过【迁入上年数据】功能进行。

(1)自动迁入

如果扣缴单位未曾采集过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数据,通过切换扣除年度到2020年度之后,系统会弹出是否迁入上年数据的提示,可以选择【马上迁入】,也可以选择【稍后迁入】通过手动的方式自行迁入。

迁入的上年数据中将不包含:

①纳税人采集的数据;

②扣除有效期不在下一年度的;

③纳税人已经离职的;

④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关系为非“雇员”的;

⑤专项附加扣除的状态是“冻结”的;

⑥下一年度已采集了专项附加扣除数据的人员。

(2)手动迁入

如果扣缴单位没有迁入上年数据,或者迁入之后在上年又新增了人员需要重新迁入的,可以手动点击【迁入上年数据】按钮,系统将会对下一年度没有采集过专项附加扣除数据的人员进行迁入。

(3)报送

上年数据迁入成功之后,人员的专项附加扣除状态全部为“待报送”。系统会提示是否进行报送,扣缴单位可以选择马上进行报送,也可以选择稍后进行报送。

选择稍后报送的可以重新回到列表界面对“待报送”的信息进行核对。如果经确认部分数据无需再采集的,可以勾选该数据后直接点击【删除】。全部确认完毕之后,点击【报送】并【获取反馈】完成数据的采集。

(4)重新采集

扣缴单位若不选择迁入上年数据的,需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界面,重新采集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

确认扣除年度为2020年度,点击“添加”,新增单个纳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在对应扣除项目界面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点击“报送”并“获取反馈”,确认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报送成功。

11.专项附加扣除界面变化

问: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页面有什么新的变化?

答: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采集界面将进行以下变化:升级后,原按照五个扣除项目展示的专项附加扣除采集界面将会合并到一个界面展示,方便办税人员按人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管理。

(1)按人展示

首页代扣代缴菜单下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或者直接在常用功能里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界面:

如果首页的税款所属月份属于2019年的,则进入后的扣除年度默认显示的是2019年。如果首页的税款所属月份属于2020年的,则进入后的扣除年度默认显示的是2020年。

这里的每一个功能都需要按人处理,即:

【添加】采集单个纳税人的全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删除】删除单个或多个纳税人的全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报送】对单个或多个纳税人的全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报送,已下载到的由纳税人自己采集的数据不再重新报送。

【获取反馈】对单个或多个纳税人已报送但未反馈的数据获取反馈。

【下载更新】分为【选中人员】和【全部人员】,【选中人员】下载更新到的是选中人员各个渠道填报并指定给该扣缴义务人的全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全部人员】下载更新到的则是全部人员各个渠道填报并指定给该扣缴义务人的全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导出】可选择【选中人员】或【全部人员】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导出,导出的也是选中人员或全部人员的全部专项附加扣除数据。

双击列表上任一个人员的数据可以查看该人员的明细数据。

(2)明细界面

打开明细界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扣除项目分成不同的页面进行展示,配偶信息单独作为一个页面展示。

【配偶信息】新增“国籍(地区)”和“身份验证状态”字段。其中“国籍(地区)”为必录,如果证照类型是“居民身份证”的,则“国籍(地区)”自动带出“中国”,非“居民身份证”的,则默认是“-请选择-”。“身份验证状态”结果由税务局端返回。

【子女教育】【住房贷款】【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界面不再显示配偶信息。

各扣除项目的数据全部无误之后进行【保存】。

   注意事项:

如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属于纳税人通过手机APP或者网页填报的,则扣缴义务人无法修改。如属于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的,则可编辑。扣缴单位在迁入上年数据时,由扣缴单位采集的员工在2020年1月1日之前离职的,系统不会自动将改员工已采集的数据迁入到2020年度。

12.子女在年度中升学如何修改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问:子女教育信息在年度中发生了变化,如小升初、初升高,如何修改确认已填报的专附扣除信息。

答:子女教育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及高等教育四个阶段,同一子女同一教育阶段只能采集一条受教育专附扣除信息。如该子女在一个年度内发生了同教育阶段的升学、转学等情形,纳税人应当对该子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变更,可以在发生当月据实变更,也可以在年底确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进行修改。

四、申报缴款类

1.如何按新税制计算税款

问:单位发2019年1月的工资,怎么在软件里面按新税制计算出应缴纳多少税款?

答:步骤一:打开扣缴客户端,录入并报送员工信息(对已经录入的,可忽略);

步骤二:可通过标准模版表采集员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扣缴客户端;也可以由员工自己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每项的申报方式要选定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选定给指定的单位),单位再点击【下载更新】按钮下载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步骤三:导入当月收入正常工资薪金表,并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扣缴客户端会根据已有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自动进行预填;

步骤四:点击【税款计算】步骤,系统会自动计算当月应纳税额,最后导出计算结果即可。

2.申报报送时系统错误代码711的处理

问: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申报表报送时系统报711错误代码,经检查,报错的人员信息采集确实无误且报送反馈成功怎么解决?

答:请在客户端批量“修改”人员信息,即打开人员信息,直接保存、重新报送,获取反馈后申报。

3.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缴款方式

问: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目前已开通的税款缴纳方式有哪些?

答: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目前已开通税务大厅端、扣缴客户端、WEB端缴款方式,具体缴款方式如下:

(一)税务大厅端

税款缴纳方式 实现方式

三方协议缴税(税库银联网缴税) 实时扣税(仅限于签订三方协议扣缴义务人或自然人纳税人)。

POS(联网刷卡) 直接刷卡(仅限于银联卡刷卡)。

银行端查询凭证缴税(银行端现金缴税) 办税服务厅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扣缴义务人或自然人纳税人根据开户银行要求加盖印鉴后到开户进行查询缴款。(前提是开户银行支持银行端查询缴税方业务)。

税务机关自收现金缴税 暂不使用。

(二)扣缴客户端

税款缴纳方式 实现方式

三方协议缴款 实时扣税(仅限于已签订三方协议扣缴义务人或自然人纳税人)

银行端查询缴款 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自行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根据开户银行要求加盖印鉴后到开户进行查询缴款。(前提是开户银行支持银行端查询缴税方业务)

银联缴税(银行卡缴税) 仅支持带有银联标志且开通银联快捷支付功能的银行卡(仅适用于经营所得申报缴税)

(三)WEB端

税款缴纳方式 实现方式

三方协议缴款 实时扣税(仅限于已签订三方协议扣缴义务人或自然人纳税人)

银行端查询缴款 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自行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根据开户银行要求加盖印鉴后到开户进行查询缴款。(前提是开户银行支持银行端查询缴税方业务)

银联缴税(银行卡缴税) 仅支持带有银联标志且开通银联快捷支付功能的银行卡

4.扣缴客户端如何进行缴款

问: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目前已开通的缴款方式怎么操作?

答:(一)三方协议缴税

三方协议缴税适用于已经在税款所属税务机关签署了三方协议的扣缴义务人或自然人进行实时扣款;三方协议的签订分为网签和面签两种方式。

1.网签:单位扣缴义务人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签订委托划缴税款协议。(目前,暂不支持自然人纳税人网签三方协议。)

操作流程:

(1)单位扣缴义务人以实名认证方式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网签三方协议】。

(2)如未签订纸质协议,进入【委托划缴税款协议】模块,在是否签订协议提示框中点击“否”,阅读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到滚动条下方勾选点击“下一步”进入表单填写页面,填写相关数据,点击保存并提交即可立即验证。

(3)如已在银行签订纸质协议,进入【委托划缴税款协议】模块,在是否签订协议提示框中点击“是”并输入纸质右上方的三方协议号,进入表单页面,填写相关数据,点击保存并提交即可立即验证。

(二)面签:扣缴义务人或自然人纳税人在银行签订纸质协议,由税务人员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录入三方协议进行验证。

流程:

1.扣缴义务人或自然人纳税人自行到开户银行,签定纸质三方协议划缴税款协议。

2.扣缴义务人、自然人纳税人或银行将纸质协议或信息传送到税款所属地税务机关,由税务人员将三方协议信息录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并通过TIPS系统向开户银行发起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信息验证。

(二)银行端查询凭证缴税

银行端查询凭证缴税不需要扣缴义务人或自然人纳税人签订相关协议,可以通过ITS系统扣缴客户端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打印出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扣缴义务人或自然人到商业银行通过此缴款凭证进行税款缴纳。使用此方式缴款必须是开户银行支持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请咨询开户银行)。

操作流程:

(1)扣缴义务人在电子税务局(【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或办税服务厅查看存款账户帐号报告中是否有银行账户信息,如没有需要先添加银行账户相关信息。自然人纳税人需到办税服务厅查看存款账户帐号报告中是否有银行账户信息,如没有需要先添加银行账户相关信息。

(2)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或办税服务厅完成申报后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自然人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或WEB端完成申报后到办税服务厅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3)扣缴义务人或自然人按银行要求在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上加盖印鉴后,将凭证拿到银行进行查询缴税即可。

(三)银联缴税(银联卡缴税)

银联缴税适用于自然人在扣缴客户端或WEB端办理缴税业务。即自然人在在扣缴客户端或WEB端完成申报后,通过选择银联在线缴税方式,选择直接付款或者登录付款后,按要求输入银行卡信息后完成税款缴纳。

前提条件:输入的银行卡必须是带有银联标志且开通银联快捷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系统不校验纳税人与银行卡户名是否一致。

操作流程:

(1)在缴税页面下点击缴税后,支付方式选择【银联在线支付】,点击【立即支付】;

(2)选择直接付款或者登录付款,填写银行卡信息,发起扣款请求完成缴税

5.年终奖如何进行申报

问:一、请问企业发放年终奖,申报个税,根据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纳税人取得年终奖选择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缴纳个税,在扣缴客户端应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当月既取得工资薪金,又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一次性奖金选择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缴纳个税的,按以下方法填写申报表。

进入客户端综合所得申报页面,选择综合所得申报。

当月取得的工资填写在第一项“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栏,当月取得的年终奖金填写在第二项“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栏。如下图

两项所得项目均填写完成后,再点击【税款计算】进行计税并进行申报。注意:各所得项目应一起申报,不能分别申报,否则系统会提示重复申报无法申报成功。

二、请问企业发放年终奖,申报个税,纳税人取得年终奖时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纳税,在扣缴客户端应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当月既取得工资薪金,又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一次性奖金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按以下方法填写申报表。

进入客户端综合所得申报页面,选择综合所得申报。

将本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及年终奖金两项合计数填入第一项“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栏,填写完成后点击税款计算并进行申报。涉及的少缴或多缴税款于次年3月1日-6月30日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即可。

6.计算税款时减除费用为0的原因

问:请问在客户端综合所得申报计算税款的时候减除费用为0,不能自动带出,请问是怎么回事?

答:此种情况多是因为人员信息采集时任职受雇日期录错或无效,导致计算税款时不能扣除5000元费用(比如任职受雇时间为2月却申报1月税款)。此种情况需扣缴单位检查员工在进行人员信息采集时是否为雇员、任职受雇时间、离职时间是否正确后再行申报。

7.客户端更正申报功能规则

问:在扣缴客户端发现往期申报信息错误,如何进行申报错误更正?

答:客户端申报成功之后,发现有错报、漏报的情况,可使用预扣预缴申报更正功能,修改已申报的数据重新申报。已缴款或未缴款的情况下均可使用此功能进行更正申报。更正后,涉及补缴税款的,税款和滞纳金可通过客户端缴纳;涉及退税的,需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退税(扣缴客户端只允许更正2019年1月及以后税款所属期的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数据)。

操作路径:进入扣缴客户端-选择需要更正的“税款所属月份”-点击【综合所得申报】进入申报填写界面-点击【4.申报表报送】查看申报结果-点击【更正申报】,可启动更正申报功能。

注意事项:

1.往期申报已在大厅进行更正的,扣缴客户端无法再次对该期申报数据进行更正。如需更正,需至办税服务厅办理。

2.在扣缴客户端的往期更正申报中,无法新增人员明细数据。如需新增,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3.存在异常申报情况的,删除涉及人员的申报信息时,需要从开始异常申报的第一个月删起。

4.通过扣缴客户端更正往期申报时,不得修改人员的专项附加扣除享受金额。如需修改,需前往办税服务厅。

5.更正申报往期月份属期的,需要将后面的月份属期一同逐月更正。如果后期月份的本期收入、扣除等数据不存在错误,则按上述步骤进入更正申报界面,无需重新修改后期月份的申报数据,只需进入税款计算中,点击【重新计算】,重算当月累计数据和应补退税额。

8.如何查看申报失败状态详细信息

问:扣缴单位在客户端申报,如果申报状态显示为“申报失败”,应怎样查看申报失败的详细信息?

答:扣缴单位通过客户端点击发送申报后,申报状态如显示为“申报失败”,则在申报界面最下方会有申报失败的具体详情,扣缴单位根据提示情况进行对应处理后,重新申报即可。

9.缴款时提示“无此应征信息”的处理

问:通过客户端申报工资薪金所得后转至缴款环节时,系统弹出如下提示信息,该如何解决?

答:系统弹出这种提示信息一般是由于纳税人在客户端首先选择了“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缴款方式并打印缴税凭证,但之后又选择了“三方协议”缴款方式进行缴款造成的。

弹出此提示信息,如果企业需要以"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缴款方式继续进行缴款,可以在客户端将缴款方式调整为:“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缴款,在税款缴纳菜单或者在大厅打印缴款凭证再去银行缴款即可;如果不需要以"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缴款方式进行缴款,则需要至办税大厅将”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的记录处理后,方可在客户端通过“三方协议”缴款方式进行缴款。

10.如何进行个税经营所得申报

问:如何在扣缴客户端进行个税经营所得申报操作?

答:进入扣缴客户端后,首先在【人员信息采集】模块中报送投资者的人员信息,填写人员信息时,若投资者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则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择“雇员”;若投资者未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则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择“其他”,如下图:

填写完成后点击“报送”,报送成功点击“获取反馈”,显示“验证通过”后,按照以下的步骤操作:

步骤一:点击左上方的“生产经营”按钮,进入生产【经营模块】,然后点击软件左侧“单位信息”按钮,分别点击“征收方式”和“投资者信息”,点击“更新”;

步骤二:更新核定信息之后,点击软件左侧“预缴纳税申报”按钮,确认“税款所属期”、“企业类型”及“征收方式”正确后,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步骤三:确认每个投资人纳税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左上角“保存”按钮;

步骤四:填写完报表之后,点击左侧网上报税→→网上申报,选中1条或多条“未申报”的数据,点击“发送申报”按钮,稍后可点击“获取反馈”按钮,查看申报状态;

步骤五:点击左侧“税款缴纳”,选择相应的缴款方式,选中1条或多条“申报成功未扣款”的数据,进行缴款即可。

11.申报时未显示应纳税额的原因

问:在扣缴客户端进行综合所得申报,填写完收入及减除费用后,没有显示应纳税额是怎么回事?

答:在扣缴客户端申报综合所得,进入【收入及减除】界面后,选择需申报项目的申报表点击进入填写界面,填写完成后需点击【返回】按钮,返回【收入及减除】主界面,再点击【税款计算】按钮进入税款计算界面,点击【重新计算】按钮,即可自动计算累计收入、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应纳税额、应补(退)税额等金额,随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附表(不涉及的可不填写)后进行申报表报送即可。

12.纳税人年中变更任职单位收入数据是否进行累计

问:因纳税人年中变更扣缴单位,新扣缴单位进行个税申报时,在扣缴客户端中发现减除费用,以及各项专附扣除信息等数据,为本年累计数,但收入数据未进行累计是什么原因,该怎么进行更正?

答:代扣代缴主体单位不一致,工资及相关减除和扣除数据均不会累计。

在申报过程中,产生错误的累计数据,应首先核实“人员信息采集”里,该人员的任职受雇时间是否正确(实际到新扣缴单位任职时间),更正后再在“收入及减除费用”中删除原有收入及减除数据,重新进行填写,“税款计算”后会显示正确计算数据。

正确操作:变更扣缴单位进行个税申报时,需在扣缴客户端中正确录入任职受雇时间(任职受雇时间以实际任职受雇时间为准),再进行“收入及减除费用”填写,则系统会按以上口径不累计计算收入及减除数据。

13.在职人员减除费用、专附扣除当期数累计数异常

问:本期单位受雇人员仍在职的情况下,在扣缴客户端申报综合所得时,该人员减除费用与专项附加扣除却无当期扣除数与累计数,这是什么情况?

答:在扣缴客户端为在职职工进行综合所得扣缴申报时,出现人员减除费用与专项附加扣除无当期扣除数与累计数的情况,通常是由于在进行人员信息采集时将“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填写错误或误填“离职日期”造成的,出现此类情况请检查以上两个项目是否填写正确,若填写错误的,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1、在“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将“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及“离职日期”更正正确;

2、进入“综合所得申报”模块,在第一步“收入及减除填写”内的工资薪金所得中,将错误人员的工资薪金信息删除后,重新填写;

3、点击返回,再点击第二步“税款计算”,点击“重新计算”,核实扣除费用是否正确。

如该人员存在往期申报记录且均未成功扣除,还需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前往办税大厅更正往期申报信息。

14.是否可使用客户端补申报往期个税经营所得

问:纳税人在5月下载扣缴客户端,通过扣缴客户端进行往期的经营所得申报。选择了1-3月属期后,系统提示“无有效的税费种认定”,而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费种认定有效期起确为2019年1月1日。请问是怎么回事?该怎么进行补申报?

答:此类情况下客户端显示“无有效的税费种认定”的原因是由于目前客户端只支持获取当前属期的初始化信息,纳税人下载扣缴客户端后,扣缴客户端只能获取到本月对应属期开始的税费认定信息,如:5月下载客户端,只能获取4月开始的税费种信息,无法获取1-3月的税费种信息,故5月下载扣缴客户端的只能申报4月的经营所得,无法进行前期补申报。因此,若纳税人需补申报往期的经营所得,但往期未下载扣缴客户端,是无法通过客户端补申报的,仅可通过WEB端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大厅进行补申报。

15.如何打印申报明细数据

问:个税申报之后在哪里打印申报明细数据,2018版本查询统计里有,现在没有了,应怎么处理?

答:在系统尚未优化前,目前可以在【个税扣缴明细】模块里单户查询导出打印;也可在【综合所得申报】模块内,进入【税款计算】界面,导出申报表明细后打印。

16.申报提示无残孤烈信息

问: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申报时,反馈申报失败提示“在当前税款属期中没有【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有效信息,不能享受该优惠”。

答: 目前“残疾、孤老、烈属”税收优惠是“以采代备”,申报时,先校验自然人采集的B表信息中有无相应优惠事项,有优惠事项则验证通过;无优惠事项则会查询减免备案信息,有备案信息则验证通过,无备案信息则报错。所以在客户端上进行人员A表报送时勾选残疾烈属孤老没有用,需要自然人自己通过个税APP采集优惠事项信息。也可以通过办税大厅“优惠减免备案(ITS)”模块备案或先在“自然人信息变更”模块勾选对应信息保存后再在“电子资料采集(ITS)”模块采集优惠事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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