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税务局: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发布时间 : 2020-01-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五、办理时间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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