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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向哪里的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10-01 限售股个人所得税 我要评论

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向哪里的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留言时间:2022-09-28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是向个人开户的证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还是可以按照方便的原则自由选择申报地点?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09-29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规定:

四、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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