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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随时可赎回理财产品选择赎回时是否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12-10 理财产品赎回增值税 我要评论

理财产品

留言时间:2022-12-03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日较长,有10年,但是企业购买限制是最低持有半年以上就可以随时赎回,这种情况半年后我公司如选择赎回,是否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12-07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五)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4.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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