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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一次性收取多年房屋租金税收减免

一次性收取多年房屋租金税收减免

留言时间:2022-03-29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自然人一次性收取多年房屋租金(非住宅),现在窗口代开发票,一次性缴纳多年的租金房产税,比如今年三月份收取20022年1月至2031年12月的租金100万,应纳房产税12万元,现在根据最新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应享受多少金额减免税?是全部12万元的减半,还是12万的30%减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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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04-02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浙江省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浙财税政〔2022〕4号)规定: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若开票时间超过政策有效时间的,一般代开发票时该部分会全额征收税费的,若之后政策有延续的,会进行退税,具体建议咨询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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