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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向客户销售商品价税合计870.75元,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罚款1万

行政相对人名称: 佛山市***木业家具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02693Q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59***693

法定代表人: 杨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30781********001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顺税 罚 〔2022〕 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于2021年8月向***客户服务(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销售商品,价税合计870.75元,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虚开发票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金额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1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6-14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606MB2D020957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606MB2D020957

地方编码: 4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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