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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税务局:广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会议费等发票被查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51532052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69***3205

法定代表人: 黄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60003********023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税二稽 罚 〔2021〕 245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一)你单位支付个人潘某住宿、卡拉OK等宣传推广费用,取得深圳市民丰裕酒店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0份,发票代码均为4403162320,发票号码分别为12366507至12366524、12366525至12366526、12366547至12366556,上述发票金额合计2,912,621.4元,税额合计87,378.6元,价税合计3,000,000.00元,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会议费等。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证实,上述发票为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述发票合计金额1,800,000.00元和1,200,000.00元已分别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并在2016、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至今未作纳税调整。我局向你单位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二稽税通〔2020〕2359号),你单位在限期内无法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也无法完整提供可以证实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支付个人潘某住宿、卡拉OK等宣传推广费用,取得虚开的会议费等发票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已构成偷税。你单位偷税额为294,944.87元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上述偷税行为造成少缴的税款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47,472.44元

罚款金额(万元): 14.74724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8-27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100MB2D041971

地方编码: 4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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