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5257006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08***700
法定代表人: 梁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623********261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佛税一稽 罚 〔2021〕 20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你单位2014年至2017年期间为客户提供代理记账、代办各项涉税事务等服务,通过现金及法定代表人私人账户取得收入2376503.64元(含税),与你单位纳税申报收入905092.95元(含税)存在较大差异,其中: 2014年取得收入118842元(含税),其中增值税应税收入102423元(含税),营业税应税收入16419元。已申报增值税应税收入0元,营业税应税收入0元。未申报增值税应税收入102423元(含税),营业税应税收入16419元。 2015年取得收入491721.81元(含税),其中增值税应税收入295471.65元(含税),营业税应税收入196250.16元。已申报增值税应税收入124742.96元(含税),营业税应税收入70204.76元。未申报增值税应税收入170728.69元(含税),营业税应税收入126045.4元。 2016年取得收入608320.3元(含税),其中增值税应税收入549075.3元(含税),营业税应税收入59245元。已申报增值税应税收入319000元(含税),营业税应税收入52095.23元。未申报增值税应税收入230075.3元(含税),营业税应税收入7149.77元。 2017年取得增值税应税收入1157619.53元(含税),其中已申报339050元(含税),未申报818569.53元(含税)。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第一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了少缴增值税、营业税、增值税附加税费、营业税附加税费及企业所得税,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偷税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2019年7号)及《广东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以偷税额0.6倍的罚款37442.64元。
罚款金额(万元): 3.74426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2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06-2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600MB2D02490P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600MB2D02490P
地方编码: 440600
备注: 44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