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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文书送达公告

12-17 税务稽查案例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16 16:53 来源:厦门税务

厦门***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620384X5;法定代表人:王某花;身份证号码:350582********3089 ):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我局正在依法对你公司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因你公司未在登记备案的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系相关人员,《税务事项通知书》(厦税一稽税通〔2022〕JW1311011号)通过其他几种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将我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上述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供与厦门埃菲尔纺织有限公司业务往来及出口业务涉及的备案单证、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发票等相关资料生产经营过程中材料采购、领用、库存等相关凭据资料到我局接受税务检查。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于我处”字样并加盖公章。逾期视同未提供。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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