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判例 > 宁波  >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宁波市鄞州沃可服饰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宁波市鄞州沃可服饰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09-29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宁波市鄞州沃可服饰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日期:2019-07-05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212执4077号

宁波市鄞州沃可服饰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与被执行人宁波市鄞州沃可服饰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一案,通过本院的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执行款。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浙0212行审223号行政裁定书[即执行案号:(2019)浙0212执4077号]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附件:
    分享:

    微信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